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公务员写短信被拘案警方认错了受害人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0:4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重庆消息 重庆公务员编写短信针砭时弊被刑拘一案(本报曾作详细报道),目前有了新的进展。10月24日,彭水县公安局对秦中飞涉嫌诽谤一案撤销案件。前天下午,受害人秦中飞从检察院拿到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

  前天,秦中飞的代理律师李纲告诉记者,他刚刚收到的彭水县公安局传真称:彭水县公安局以彭公字2006第4号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对公安机关办理的秦中飞涉嫌诽谤一案,
因发现不应对秦中飞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0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2006年9月1日,彭水县公安局以秦中飞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并与同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6年9月11日执行逮捕,2006年9月2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10月24日,彭水县公安局预审科姚科长通知秦中飞,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其“取保候审”的决定,承认了诽谤案属于错案,对给秦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

  秦中飞告诉记者,彭水县检察院主动提出申请国家赔偿问题,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错羁押一天赔偿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2005年度为73.3元/天),秦中飞被关押了29天,前天下午拿到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