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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警察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0:57 东南快报

  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家庭暴力纳入接警范围,公安部门应当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及时出警,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制止,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打老婆”等家庭暴力现象很多时候
被看作家庭事务,外人不便干涉。即使对家庭暴力当中某些已经侵犯当事人权益的事,不少人也是抱着“外人不好介入”的观念。政法机关往往也是抱着“清官难断家务事”、“法不入家门”的想法,只要是不出人命就不过问和干预家庭暴力案件。但是事实上,家庭暴力绝非个人私事,它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受传统“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妇女在家庭暴力面前总是逆来顺受,即使想反抗,但在男性这个强势群体前而又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只能是遭到更猛烈的暴力,长此以往,妇女大都会患上“受虐综合征”。但是一旦暴力程度超出她们忍受的范围,她们可能会做出更极端的行为(现实中由于忍受不了家庭暴力而杀害丈夫的例子屡见不鲜)。

  现在上海市将家庭暴力纳入接警范围,更加明确地告知人们,“打老婆”是违法的,警察有权也有义务来管。这样做让那些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知道,自己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不是孤立无援,身后有警察“撑腰”,也让那些“打老婆”的人意识到,自己的暴力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当然,“打老婆”警察管,仅仅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一个开端,远不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全部,但它毕竟是一个良好的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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