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规范盛会期间价格 收费单位违规将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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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00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为了给“三会一节”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10月26日,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物价部门召集了南宁市几十家窗口收费单位,召开首府服务“三会一节”价格政策告知会,对“三会一节”期间的价格政策进行宣讲和提醒,收费单位和经营单位的代表在会上表示:决不乱收费、乱涨价。
据了解,节前,物价部门针对“三会一节”期间对南宁市餐饮、旅游包车、停车场等服务价格制订了临时性干预措施,并对所有的宾馆实行最高限价。其中包括“‘三会一节’期间,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也不得收取包厢费、自带酒水开瓶费以及正常营业以外的服务费”的临时性规定。自治区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各相关收费单位从10月29日至11月4日,除了遵守与各单位相对应的收费政策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关于“三会一节”的临时价格政策。 为了督促收费单位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物价部门还制定了相应的市场价格监管应急方案。在“三会一节”期间,由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物价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个应急检查组,按区域分片包干负责,检查经营者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限价等干预措施的情况;检查经营者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的明码标价情况;检查经营者的价格欺诈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从10月29日起至11月4日,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全天24小时开通,确保电话全天有专人接听,认真受理价格投诉及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编辑:杨东作者:肖世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