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取消行政处罚项目106个 保留3191个处罚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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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00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 通讯员费昌明)10月26日,自治区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广西全面清理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的情况。这次清理取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5部、行政处罚项目106个。 这次清理从2005年5月开始,涉及各行政机关正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708部,涉及52个系统部门、228个行政管理类别、3297个行政处罚项目。经过清理确
根据清理结果编制成的《广西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行政管理类别以及相应可予行政处罚的主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种类和依据,并于26日当天正式印发,向社会公布。市民可登录自治区政府网和广西政府法制网查看该目录。 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林日华在会上介绍,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权必须依照《目录》所确定的范围。凡是没有列入《目录》的行政处罚依据,一律不得实施;凡是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否则视为违法,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一律无效,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处罚。 据悉,自治区政府已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目录》公布的内容,将本单位实施的管理类别以及行政处罚项目、处罚种类、处罚依据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编辑:杨东作者:郭燕群 费昌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