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枪支弹药外出打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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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10月26日热线消息任城区4名未成年人藏某、潘某、荣某和宋某非法私藏两支非军用枪,幸被民警发现收缴,未造成严重后果。近日,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私藏枪支罪对4人判刑。 26日,记者从济宁市中区检察院了解到,2006年6月上旬,藏某将一支单管自制猎枪和一支火药枪带到济宁市中区的某练歌房,伙同潘某将枪支藏匿在3楼一房间内。6月11日2
7月12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藏某等4人被济宁市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被检察机关公诉。法院在审理时认为,藏某等人违犯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枪支,触犯了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第1款、第25条第1款等规定,分别判处藏某有期徒刑二年;潘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荣某有期徒刑1年;宋某有期徒刑1年。 记 者 贾红梅 通讯员 王根泉 杨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