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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虾蟹等水产品死后不得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4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摊位上摆放着各种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文件备查,门口挂出了水产品公示牌。昨天上午,丰台工商分局在作为试点的京深海鲜批发市场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批发市场率先启动水产品准入。该市场规定,醉制或腌制的生食水产品,鲜蟹、虾、黄鳝、甲鱼、贝壳类水产品死后不得上市销售。

  水产品资料挂牌公示

  11月1日起,北京将正式对虾蟹鱼等水产品实行准入制度,进入北京市场的水产品每批次出境须有县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进口水产品必须提供报关单,并挂牌公示品种、产地信息。

  昨天,记者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一家销售海蟹的摊位门前看到,一块公示牌已经悬挂出来,店内所销售的所有水产品的名称、价格、产地都记录在其中。该商户说,商品售价没有因此增加。

  市场负责人介绍,作为水产品的准入试点,市场为此专门前往主要水产品集中的外地供货基地实地考察具体养殖、检测情况,告知当地必须提供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目前已经有80%的商户实行了准入规定。同时要求不得加工、销售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鳖、虾及死的贝壳类水产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产品。

  三次检疫不过货源地退市

  丰台工商分局市场科科长郭少民介绍,随着水产品准入期限越来越近,新发地、岳各庄、中央、西南郊等几大水产品批发市场也正在紧张筹划之中。“目前在具体执行中遇到的一个难点主要来自外地供货商能否准时提供证明方面”,郭少民说,有的供货产地距离县城很远,每次检测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有的小县城可能还不具备相关检测能力,而北京要求每批次水产品必须提供县级以上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部门检验报告,他们将面临一个不小的考验。

  郭少民指出,半年内出现三次检疫结果不合格的水产品产地将被区域退出,不得进入市场。如果产地与进货地点不符,提供虚假证明,就涉嫌虚假宣传,将依据不正当竞争法可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京深海鲜市场负责人表示,现在市场制定的规定是,一旦发现外地提供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有假,市场将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的水产品并组织销毁,多次存在这种情况后,该供货商的产品将被退出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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