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差110元求不来救命血”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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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2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华友 本报讯 2005年8月2日凌晨,连江摩的司机郑铿弟因交通事故送往连江县医院救治,但一直到凌晨6时,因郑铿弟家属拿不出110元现金,医院始终没有为其输血。随后,郑铿弟在医院病床上死亡……去年本报对此事件曾多次详细报道。随后,死者家属状告了连江县医院。
福州市以及福建省两级医学会都对郑铿弟之死给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省市两级医学会鉴定都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救治不力,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院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连江县法院判决,连江县医院支付死者家属丧葬费、精神抚慰金44973.9元。死者亲属不服,已向福州市中院提出二次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