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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翁媳争产案 龚如心终极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34 东方早报

   综合新华社电 历时9年的华懋翁媳争产案,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获得终极胜诉,龚如心成为亡夫王德辉400亿港元遗产的唯一受益人。

  25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龚如心公公、96岁的王廷歆赔偿龚如心诉讼开支近2.8亿港元(1/3原审讼费、2/3上诉及终审讼费,2/3遗产管理费),加上王廷歆2.62亿港元律师费,估计王廷歆总共须承担约6亿港元巨额诉讼费。

  龚如心律师满意判决

   香港富豪王德辉1990年被绑架失踪后,7年来生死未卜。他的父亲王廷歆于1997年5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状,要求法院裁定王德辉在法律上已经死亡,并要求法庭裁定他持有的王德辉在1968年的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但妻子龚如心提出反对,指王德辉于1990年失踪前把一份中文遗嘱交给她,让她继承全部遗产。

  香港终审法院2005年9月裁定龚如心上诉胜诉,确认她持有王德辉在1990年的遗嘱是王德辉最后的遗嘱,可以继承全部超过400亿港元的遗产。

  就争产案诉讼费的承担责任,龚如心与公公王廷歆再度对簿公堂。

  不过,由于1990年遗嘱确实存在不寻常的地方,必须要法庭验证,加上代表龚如心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在原审时,向多名证人做出冗长而不必要的盘问,令原审时间被拖长至172天,终审法院认为王廷歆可获扣减部分讼费,裁定他须为龚如心支付1/3的原审讼费、2/3的上诉及终审讼费。

   向公公资助者追讼费

  另外,高达400亿元的巨额遗产,高院在2000年曾任命两名遗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而遗产管理人多年来的开支亦累积达2.7亿元,终院同时颁令要求王廷歆负责支付该笔开支,但基于遗嘱具可疑须法庭审理,容许王廷歆获1/3扣减。至于“幕后黑手”问题,终院指王廷歆目前依靠每月19000元资助维生,他早前亦曾透露,只曾支付100万元律师费,法庭有权了解王廷歆的高昂律师费是用什么方法支付,遂颁令王廷歆在14日内向龚如心律师以书面形式,交代是谁借钱给他支付4100万元律师费。而龚如心一方亦可在一个月内,向终院申请要求由资助王廷歆打官司的人士支付讼费。

  龚如心代表律师乔柏仁25日指龚如心无意在现阶段向王廷歆追讨讼费。

  400亿遗产争夺案历时9年

  ●1990年:王德辉被绑架失踪,7年生死未卜。

  ●1997年5月:父亲王廷歆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状,要求继承全部遗产。龚如心指王德辉于1990年失踪前把一份中文遗嘱交给她,让她继承遗产。

  ●2005年1月:香港警方正式控告龚如心伪造遗嘱,并一度拘捕龚如心,后批准她以5500万港元现金保释外出。龚如心向终审法院上诉。

  ●2005年9月:香港终审法院裁定龚如心上诉胜诉,可继承全部遗产。

  ●2006年10月12日:香港终审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龚如心与王廷歆争夺遗产官司的讼费摊分问题

  ●2006年10月5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王廷歆需赔偿龚如心诉讼开支近3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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