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企业支付工资未达最低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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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50 东方早报 | |||||||||
昨日,市劳动监察总队出动10个检查组对本市48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虽然本市企业贯彻最低工资规定总体较好,但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支付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高发地”。 市劳动监察总队此次共突击抽查了市内、南汇、金山等地的48家企业。其中,15家企业涉嫌支付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约占被查单位总数的1/3,涉及劳动者约1500人,
此外,此次突击检查还发现一种更加隐蔽的违法方式:即部分企业将部分新进职工列为“学徒工”,并以此为名支付劳动者工资。 据了解,这些企业大多会自主规定新进人员一律算“学徒工”,这些“学徒工”由公司指定一批熟练工作为“师傅”,负责对他们进行“传、帮、带”。“徒弟们”的生产量全部计在“师傅”名下,而“徒弟”每月只有600元的津贴。 对此,市劳动监察部门指出,“学徒工”是一个传统概念,主要指一些技术性岗位实行“师傅带徒弟”的做法,但“学徒工”同样是普通劳动者的一员,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对于他们同样适用。 市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支付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将首先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早报记者 李萌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