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老年法》执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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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3:5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郭世锋)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传仁带领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长清区城市管理志愿团、归德镇平房村老年活动基地、文昌街道敬老院和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裕园社区,察看了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并听取了市老龄办及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的汇报。
据了解,我市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80万,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之一。我市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老年政策法规,相继制定出台了《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和《济南市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并列入我市“四五”普法计划。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优待老年人规定,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郭作贵陪同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