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创建国际旅游城市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4:06 深圳商报 | |||||||||
深圳出台创建国际旅游城市标准 将力争成为中国首批最佳旅游城市 【本报讯】昨天,为期两天的“全球化视野下国际性旅游城市建设”国际研讨会圆满结束。在此次研讨会上,深圳市旅游局邀请专家,参照国际惯例制定了创建国际旅游城市
记者了解到,深圳为了实现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目标,邀请专家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制定了国际旅游城市评价标准,设计了指标体系,包括20项评价标准,涉及到10个方面的评价。 据介绍,这套国际旅游城市的评价标准包括:国际旅游者人数指标、城市经济的旅游特征指标、旅游经济外向度指标、旅游资源的国际竞争力指标、城市旅游国际形象指标、城市的国际区位度指标、国际游客旅行的便利性指标、城市人文环境的国际化程度指标、旅游接待设施的完善度指标、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稳定度指标等。 专家指出,只有在以上这些方面达到较高的标准,并且在总的评分上达到一定的分值,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国际旅游城市”。要成为“国际旅游城市”,深圳还要在城市旅游环境、旅游产品、旅游机制、旅游管理模式等方面与世界接轨。 记者获悉,深圳在确立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目标后,首先将力争跨入中国首批最佳旅游城市行列。此前,深圳市旅游局已经向国家旅游局“创佳”机构进行了申报,并集思广益提出了深圳的城市形象代言词为“精彩深圳,欢乐之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