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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部门未批准一律不发施工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4:06 深圳商报

  布吉河流域上游和南坪路两侧新建项目要遵守新规

  水务部门未批准一律不发施工证

  【本报讯】记者昨天下午从市水务局获悉,最新一期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布吉河流域上游和南坪路两侧的水土流失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其中明确要求,“今后,所有新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许可程序,凡未经市、区水务部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工程,建设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通知指出,两区域重点整治对象为明显影响城市景观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块。对已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严格按方案设计实施,并于今年11月底前把落实结果报市水务局;对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由市区建设局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限定于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流失治理计划。

  水土流失达4.54平方公里

  该《方案》的治理区域包括布吉河上游和南坪路两侧可视范围的水土流失地。所在行政区域分属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南山区(桃源街道)、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岗区(坂田、南湾、布吉街道)。

  据市水务局调查,截止2006年9月中旬,两区域合计水土流失总面积4.54平方公里。其中,布吉河流域上游的水土流失地块42处,水土流失面积2.81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年水土流失总量达15.76吨。南坪路两侧可视范围(含布吉河流域5处项目)的水土流失地块32处,水土流失面积3.4平方公里。

  LNG、成品油管线年底复绿

  该《方案》整治的重点项目包括水径石场群、LNG和成品油管线、布吉河上游重点产沙源以及南坑和南山水库周边的违法开发项目。市国土房产局和市监察局具体督办水径石场群整治工作。在10月底前,必须完成水径石场群治理招标工作,工程由中标单位实施自行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确保治理工程尽快启动,12月底前优先完成沉沙拦沙设施。

  对于严重影响南坪快路景观的LNG、成品油管线水土流失问题,由市重大项目办督办责任单位,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水土保持复绿及泥沙控制工程必须按水土保持方案,并于2007年3月底前通过由市水务局组织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龙岗区水务局负责督办布吉河上游的重点产沙源的治理工作。布龙路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尤其是水径河段护岸工程)、清平高速清水河出口处开发区、白鸽笼项目、李朗大芬变电站堆土区等须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布吉河上游河道清淤工程由布吉街道办负责,龙岗区政府督办。

  针对南坑、南山水库流域内的违法开发和违法建筑的问题,由龙岗区政府责成坂田街道办进行执法处理,今年年底前提出全面整改计划和设计方案并报市水务局审批,200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

  治理不到位将被追究责任

  市政府的通知指出,市政府把这次水土流失整治工作的检查情况,作为单位政绩及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对完成整治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市监察局要履行监督职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治庸计划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按责任风暴的有关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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