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留学人员创业园 鼓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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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6: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我省鼓励“海归”以兼职、创办企业、科研合作等方式为川服务 本报讯(记者孙琳)25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鼓励各地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开发区、创新中心及大学科技园采取挂牌联办等形式,建立1至2个专业性强、特点突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用高新技术产业更好地吸引、培养人才,充分利用留学人才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省人事厅表示,我省将采取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兼职、学术交流、短期服务、科研合作、创办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等方式为川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先后有4.8万人出国留学,学成回国人员达1.5万余人。留学人员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发展,我省出台《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川服务办法》、《关于做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证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并推出留学人员接待咨询、学历学位认证、身份认证、职称认定、就业推荐、人事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建立留学回国人员来川工作的“绿色通道”。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自2001年5月成立以来,接待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咨询、办事达8000余人(次),办结海外学位认证540余件,为51位留学人员办理了首次职称认定,有50多名“海归”硕士、博士经推荐在川落 实了工作。目前我省共资助留学回国人员项目128个,资助金额15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