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口 拍得土地弃标3年禁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6:17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海口市将于12月1日实施的《海口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竞买人中标或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放弃中标或竞得土地的,其投标、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海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3年内再次申请参加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资格。

记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