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77种行为要追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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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6:17 京华时报 | |||||||||
据《都市时报》报道 25日,昆明市政府透露,本月15日正式施行的《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了77种需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行为。 据了解,《实施办法》明确了实施行政执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检查、处罚、征收、征用过程中延迟办理、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处罚、改变征收征用范围标准、擅自使用被查封财务、私分罚没款等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77种行为,界定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和
对77种行为当中,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将责令其自行纠正或者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对这77种行为当中属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诫免谈话或者责令其书面检讨、通报批评、暂扣行政执法证件、责令离岗培训,直至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违反政纪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