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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路甩伤乘客遭索赔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6: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刘先生乘300路内环公交车时,被甩下车摔成重伤,为此向北京公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索赔6万余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交公司当庭要求刘先生返还公司垫付的4.8万元医疗费。

  刘先生说,1月13日晚7点30分左右,他在草桥站乘坐300路内环公交车时,还没上去就因司机提前关门而被车门夹住。公交车启动后,车上乘客高声喊叫要求停车,但司机反而
加速行驶。刘先生说他随后被甩下车,当场昏迷,经医院抢救才转危为安。

  刘先生说,事故发生后,公交车队对他很照顾,但随着病情日渐好转,车队开始拒交医疗费,后经家人多次强烈要求才交纳。刘先生认为,是司机的不负责任导致他受伤,造成现在头痛和记忆力减退等后果。因此,他起诉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万余元。

  公交公司代理人对刘先生进行了反驳:“当时车门都关上了,他违反规定扒车门才导致出事。因为天黑,又有树叶遮挡,司机没看到车门有人才开车的。”该代理人称,现场群众都看到了这个情况,派出所也做了记录。由于刘先生受伤严重,他们当时没有考虑责任问题,就赶快将刘先生送医院救治,并垫付了医疗费。“这件事本是刘先生违规扒车门造成的,现在他却将责任推到了公交公司头上。”公交公司当庭向刘先生提起反诉,要求刘先生返还公交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垫付的4.8万余元医疗费。

  由于双方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还要对刘先生进行伤残鉴定,法院宣布暂时休庭,择日继续审理此案。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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