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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标志不标准当心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6: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收银台的标示应该是一只手里夹着张正中含有货币标志的长方图形。”而且红色是明确含有禁止意义的颜色。普通标示中不应用红色!”近日,成都市质检局相关负责人对春熙路段部分酒店、商场处抽查标志时,仍然发现了不少违规的公共标志。

  昨日一被当场开了“整改告知书”的商场工作人员表示:“最快明天就会把正确的标志换上。”但一家知名酒店尽管已两次收到了“整改告知书”,但在酒店的收银台、消防
通道和会议室,仍检查出不少错误的公共标志。而在惜字宫南街的一家大型印务中心,就连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对成都新实行的《成都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也不是太了解。

  “我们还将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市质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已经纳入成都政府规章,在成都区域具有强制约束力。因此各涉及单位必须按《办法》规定执行,否则将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和管理。

  根据8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对已经发现问题并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将在15天后接受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使用单位,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制作、销售单位将是严惩重点。《办法》中指出,如果发现制作、销售不符合《标志目录》所列标准的公共信息标志产品的,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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