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个省份颁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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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6:43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截至9月底,除广东、西藏外,全国已有29个省份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国31个省份都颁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介绍,当前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810元(深圳市),最低为27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7.9元(北京市),最低为2.7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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