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理挪用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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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7:08 扬子晚报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路支行营业部原经理周裕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1.1亿元用于个人炒股,挪用资金20万元用于个人房屋装修。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退赔尚未归还的人民币2000万余元。 2004年4月12日,周裕明利用职务便利,伪造特种转账借方传票,虚构本单位资金,私自填具贷记凭证,将300万元人民币划至其个人开设的账户内,用于股票交易。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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