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联合声明》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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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7:22 潇湘晨报 | |||||||||
两国元首一致同意在下列领域采取行动: 政治保持两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年度会晤机制,中方将认真研究法方关于建立两国政府联席会议机制的建议。 实现议会交流机制化。
促进多边主义,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双方欢迎2006年9月19日联合国大会开幕期间,由五个创始国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联合国秘书长正式启动的“国际药品采购机制”。 共同努力继续推动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并就此保持经常性密切接触;敦促朝鲜恪守朝鲜半岛无核化承诺。 中欧关系双方认为,欧盟应该根据欧盟与中国伙伴关系的发展得出正确结论,尤其是取消在目前形势下已不合时宜的对华军售禁令,尽快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司法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鉴于中方已经批准中法刑事司法协助协定,法方承诺加速履行相关程序,以使协议尽快生效。双方同意启动双边引渡条约的谈判。 安全双方重申愿在打击非法移民、打击经济和金融领域的犯罪、打击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打击恐怖主义以及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 经济合作两国元首决定将战略性的交流扩大到以下七个领域:能源:核能、石油和电力;航空与航天:飞机、直升机和卫星;铁路;通信;金融服务:银行和保险;农业和食品加工;环境保护。 人文双方将分别在对方国家定期举办“中国艺术节”和“法中文化交流之春”活动。 双方支持在本国学习和教授对方语言,中方确定法语为中国高考选择科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