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车辆办进京证有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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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7:28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 记者 邢珊 通讯员 杨毅 王栋】从交管局了解到,11月1日至5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暨第3届部长级会议”将在北京召开。为确保会议期间北京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本市车辆进京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从今天起至11月7日,本市机动车进入北京市,驾驶人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今年7月1日以前投保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第三者保险凭证,车辆必须按规定粘贴交强险标
二、办理“进京证”的车辆,在11月1日至7日期间,只准在北京市五环及五环以外道路行驶,但不准驶入机场高速公路,可绕行机场北线高速。进京的省际长途客运车可在五环路以内按规定路线行驶。 三、“进京证”有效期限为:货车不超过2天,客车不超过3天。 四、对运送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的车辆,在严格办证手续的同时予以照顾放行;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可在夜间23时至次日6时进入五环路内。 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一律禁止进京。 此外,交管部门指出:凡没有办理“进京证”或超时在京逗留及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天津、北京、河北等交管部门将在各进京路口设置检查站,对进京手续不全、车辆不符合安全环保条件的和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实行24小时管控,并严查各种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报废、漏检等车辆进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