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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吸收更多农民工入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7:3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彪)一些企业内,“老板”可以随意撤换对业主不满的工会主席;一些农民工想要加入工会组织需要征得企业老板的同意……近日召开的省总工会常委(扩大)会议指出,这些损害职工维权渠道的错误做法必须得到纠正。

  会议指出,全省工会将加快工会组建步伐,吸收更多的农民工加入工会;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工会,包括建立企业工会、街道、社区、村镇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行业工会联
合会,商业街、大楼、行政村工会联合会等。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可以按照职工意愿直接吸收会员,不必征得企业领导或老板的同意,各种企业工会都应无条件地接受与企业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入会。

  省总工会计划明年在全省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年”活动。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郭永平强调,要突出抓好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通过实施“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所有企业与职工,包括农民工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坚决纠正一些企业只讲职工义务不讲企业责任的“霸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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