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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底细明年可以公开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0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建设部日前发布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显示,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和单位将可公开查询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等登记机关记载的房屋信息。记者昨从南京市房管部门获悉,实际上目前买卖双方凭房产证、身份证也可到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查询到房屋信息,查询费用为20元。

  根据明年实施的《办法》,单位和个人可公开查询的房屋权属信息主要包括:房屋
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其中,前者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等;后者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办法》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办法》要求,查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扩大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

  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实际上南京目前也可查询房屋权属信息。具体的要求为:买卖双方到场,携带各自身份证以及所交易房屋产权证,并交纳20元查询费用。该负责人介绍,有关南京执行建设部《办法》的具体措施还在研究中,2007年1月1日前南京仍按现在的方式操作。

  作者:方市兴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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