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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行2000元以下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07 沈阳网-沈阳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10月26日电从11月1日起,凡在上海市发生2000元以下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确定过错责任后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上海市交警部门表示,此举将有助于事故车辆快速撤离道路,但发现当事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仍需报警。

  据《解放日报》26日报道,上海市交警部门与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日前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自11月1日
至年底,凡早上6时至晚上10时间发生的2000元以下物损交通事故,按这一办法处理,2007年起每天24小时都按这一办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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