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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底前须清还拖欠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劳动部门组织“金秋行动”重查劳动欠薪,严重欠薪的企业老板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新快报讯(记者周继坚通讯员吴子因)企业拖欠员工10月份以前的所有工资,都必须在年底前清还给职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展开“金秋行动”,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三无”企业的工资支付
情况展开检查。目前,各区、县发出的检查通知书送达广州20万户用人单位。

  据了解,本次行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严重违法的用人单位将在媒体上曝光,对严重欠薪逃匿的企业则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市劳动部门昨天提出,“金秋行动”要求各区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督促企业清还今年10月前拖欠员工的工资。行动还要求今年内实现全市75%以上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90%以上的农民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劳动部门还希望结合“金秋行动”,促成全市90%以上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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