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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对进京机动车进行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20 河北日报

  今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北京市将对进京机动车进行管制

  进京机动车要办"进京证",外省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一律禁止进京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周远)记者今天从省交管局获悉,北京市交管部门将在10月28日至11月8日,对外省市进京机动车采取管制措施,以确保在即将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期间首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10月28日至11月8日,外省市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除外)进京一律办“进京证”。办证时,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标志,以及2006年7月1日以前投保且在有效期内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凭证或按规定粘贴交强险标志。“进京证”有效期货车不超过2天,客车不超过3天。外省市车辆办证后只准在五环(含)以外道路行驶,但不准驶入机场高速公路。遇运送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将照顾放行。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虽可进入五环路内,但必须在夜间(23时至次日6时)通行。此外,外省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一律禁止进京。

  据了解,在此期间,北京市各进京办证处和治安检查站实行24小时办公,严格检查进京车辆,凡不符合进京手续规定的外省市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进京证”,对安全状况差的坚决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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