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一佳”商标遭侵权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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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 |||||||||
但请求确认驰名商标被驳回 据新华社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宗商标权纠纷案,深圳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因其商标在重庆遭侵权获得赔偿,但其要求法院确认驰名商标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庭审中,深圳新一佳诉称,其享有“新一佳”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及英文商标三个
重庆新一佳及重庆科华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深圳新一佳提交的系列证据,不足以反映出该商标已达到驰名的程度,所以驳回请求确认驰名商标的诉请。法院确认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又构成不正当竞争,重庆新一佳对其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重庆新一佳立即停止以“新一佳”文字作为其公司字号,于此判决生效后30日内到公司登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该公司字号变更手续,并登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深圳新一佳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