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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死在派出所 家属获14万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胡建龙通讯员丘源源黄薇)两个醉汉因打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时,其中一人死在派出所。10月26日,记者从中山市司法局南头司法所获悉,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该所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死者家属已获得某派出所支付的14万元民事经济补偿。

  名签了一半撒手西去

  王某与邓某都是四川人,在中山市南头某厂工作时认识,一直互有往来,王某曾欠邓某3100元。7月10日晚,王某、邓某等几人相约吃夜宵。其间邓某向王某提出还钱的事,并威胁叫人来打他。之后邓某叫来七八个人殴打王某。

  民警闻讯赶来,发现王某与邓某均受伤严重,便致电叫来救护车。但王某、邓某两人都不愿意去医院,均要求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当晚11时许,民警询问完毕后让双方签名,邓某因醉酒只签了一半就不签了,称要留在派出所等酒醒后再签名。次日早上8时许,派出所民警发现邓某生理反应异常,立即送其到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调解后家属获14万补偿

  死者家属获知后,认为派出所在处警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邓某死亡,并纠集多人到派出所讨说法。南头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委托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山市公安局联合对邓某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鉴定结论是“死者邓某符合被钝性暴力作用头枕部及腹部致对冲性脑挫伤、肠系膜破裂致腹腔大出血而死亡。”

  由于该派出所在处理这起事件中有欠妥或不够周全之处,南头司法所黄所长希望能以派出所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给邓某家属的方式解决两者之间的纠纷。

  经多次协商,死者妻子罗女士最终与派出所达成协议,同意接受派出所一次性补偿总额人民币14万元,作为邓某死亡的全部民事经济补偿。罗某在确认上述赔偿后承诺不再向该派出所寻求任何其他民事补偿和向有关部门追究此事。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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