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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揭牌  张力军强调要与西北各级环保部门形成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47 中国环境报

  孙振世 冯永强

  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正式揭牌。2006年10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在陕西省西安市组织举行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揭牌仪式,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和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为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揭牌。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5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主管局长和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张力军在揭牌仪式上指出,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在西北5省(自治区)政府和环保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总局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各项筹建工作进展顺利。他对此表示感谢。

  张力军强调,组织建立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完备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在我国面临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突发性环境事件及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和关注度越来越高,环境执法工作体制、机制与能力建设存在问题多,环境执法外部干扰多等“三高两多”严峻形势下,建立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我国环保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在我国环保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张力军希望西北督查中心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保护督查队伍,尽快形成能力,切实履行总局已经明确的9项基本职能,既要做好督促检查,又要做好协调服务,要与西北地区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形成执法合力,为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环境质量,促进西北地区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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