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煤气公司减免4000万初装费 开发商仍旧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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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初装费减免4000万开发商照向业主收 煤气公司回应“审计问题” 本报讯记者杨桂荣、通讯员卢绍琨报道:针对广州市煤气公司被审计发现“擅自减免”六个房产企业的多个小区管道气初装费4144万元、少计初装费收入406万元、多列管道气
据其称,从1999年开始,当时的公用事业局曾出台文件,对4000户以上的大型小区开发商实行适度减免初装费的优惠,优惠尺度大致为每户100—200元。开发商得到这部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他们开发的小区范围内的管道煤气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当时管道煤气的普及存在困难,此举旨在推广管道煤气。但2004年,市政园林局已发文停止了该优惠。 据今日传媒报道,市政园林局并未说明究竟哪些小区曾获得这一优惠,也没解释这项优惠的政策依据。而获此优惠的只是开发商,居民在买楼时,照样要向开发商缴纳煤气初装费。即是说,减免的4000多万元初装费都落在了开发商手中。市政园林局称,开发商要将这笔钱用于管道煤气的建设,但并没解释谁来监管开发商如何使用这笔资金。 对于“少计收入”“多列支出”,有关方面解释,这是由于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变化后,市煤气公司没有及时进行相应的科目调整所致。目前,煤气公司正按审计局的要求,依据现行的财务制度对相应的账目进行会计调整。 市政部门表示,已与市财政局达成一致意见,拟将管道煤气初装费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局和市政园林局共同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