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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委秘书长痛斥电信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5:11 法制周报-e法网
湖南省消委秘书长痛斥电信黑幕

每天都有消费加入到投诉湖南电信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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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用户质疑电信“彩号”费》追踪之八

  本报记者 (骆昌红) 从2006年9月初开始,《法制周报》记者已为受湖南电信欺诈的消费者奔走维权两个月。数百名消费者在本报维权热线0731-4802117留下了投诉记录,在本报监督下,湖南电信为其中一部分消费者解决了问题,但对于大多数的消费者,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通话记录公开化、业务开通透明化问题,也迟迟得不到解决

  10月25日,记者来到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采访了阳功生秘书长。阳功生在肯定本报为消费者付出努力的同时,还痛斥了电信黑幕。

  10月26日,记者从湖南李凤祥律师事务所张松柏律师处得到反馈,法院已经通知其于27日上午到

芙蓉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届时消费者将正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省消委秘书长亲查问题收费

  10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湖南省消委秘书长阳功生的办公室时,他正与三位同事讨论工作。得知记者是为电信黑幕一事来采访,阳功生随即放下手头的工作。他告诉记者,消委也接到了许多有关电信黑幕的投诉,他还亲自到长沙东塘的电信营业厅调查过一个案例。他同时表示,对电信的一些做法深恶痛绝。

  原来,前不久省消委接到消费者投诉,长沙电信在

小灵通放号时强制用户购买套餐服务,否则就要多收取座机费。随后,阳功生亲自赶到长沙市最大的电信营业厅——东塘营业厅进行调查。在营业厅,工作人员介绍说,消费者可以选择两种缴费方式,如果购买套餐业务的话,包括“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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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费在内一共是每月16元,如果不购买套餐业务,单交座机费的话就是每月20元。

  电信敷衍消委调查

  “为什么少享受服务还要多收费,他们的收费标准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这摆明了是在变相强制用户使用增值业务,我当即就要他们拿出物价局的批文来看,结果(电信工作人员)只拿出一张既没盖公章也没有任何审批痕迹的所谓‘内部规定’来。我当时就很生气,要他们作出合理解释,解释不了就要下文责令他们限期整改。但至今他们也没给我一个解释。”阳功生直斥电信的霸王行径,同时请记者代为查询物价局是否对这20元一个月的座机费有批文,如果没有的话,将对电信的这种做法采取惩治措施。

  消委拟对电信行业点评

  随后,记者拿出有关电信黑幕报道的最近8期《法制周报》,阳功生对本报的报道给予了肯定。他说:“电信的确存在许多黑幕,我们消委准备对它进行行业点评。让消费者站出来揭露问题,再让他们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到位的,将联合各大媒体进行集中曝光!你们的工作为消费者办了实事,也为我们进行行业点评提供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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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投诉记录

  <常德>

  “超前”收费100多元

  连日来,本报的维权热线0731—4802117响个不停,有关电信的投诉占到了总投诉量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不断有一些深受电信侵害的消费者加入到起诉湖南电信的队伍中来。

  常德的李女士是怀着极度愤怒的心情打进本报维权热线的。她被常德电信“超前”收费了100多元,在通过正当途径维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她到电信营业厅大吵了一回,才终于拿回被多收的钱。

  原来,李女士于今年8月25日装了一台住宅电话,9月初却被催缴8月份的话费计127元。李女士感到奇怪:装机5天时间又没打几个电话,怎么可能产生127元话费?于是,她来到当地电信营业厅查询。不查不知道,查出来真吓了一跳:话费账单上显示,127元全部是市话费,而且收费日期是从8月1日开始的。

  在“超前”收费发生后,李女士强烈要求常德电信退还多收话费,并打印通话详单,但电信却在提供不了李女士8月份的通话详单的情况下,拒不承认收费有误,一味推脱责任。反复交涉未果后,李女士生气了:“我叫了一个‘高手’到他们经理办公室吵,吵了两个多小时他们才终于答应退费,但通话详单却始终不肯给我。”

  <长沙>

  话机报停 费用照收

  家住长沙市桐梓坡的杨先生也遭遇了电信乱收费的事。他家的房子5月份的时候开始搞装修,于是到电信局将座机报停了。可是接下来的几个月,每个月都有8元的市话费。电话都已经报停了,怎么还会有市话费产生呢?

  10月24日,杨先生向记者投诉时说:“7月份交费时我就发现5、6月份每个月都有8元的市话费,当时我只是觉得很奇怪。前两天我看到《法制周报》讲到电信乱收费的事,才认真对待起来。前天我打了10000投诉,话务员要我打另外一个号码,我打了。昨天我得到答复,他们答应将多收的费用退还。我很支持起诉电信的消费者。我的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会义不容辞加入到起诉电信的行列中来。”

  记者随后经过调查得知,杨先生每月被多收的8元费用来自“彩号”业务。有关该业务的情况本报此前已有详细报道,该业务的SP(增值服务提供商)北京天舟公司在本报监督下,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补偿用户损失。但湖南电信面对消费者投诉,却一直采取回避甚至推脱的态度。

  律师点评

  停机收费存在过失

  湖南李凤祥律师事务所张松柏律师认为,在电信用户还没有开通服务的时间被收取了通话费用,以及在已经停机的状况下还被收取了市话费,这是明显不合常理的。据此可判断,电信公司在记收消费者通讯费用方面存在过失,甚至可能有故意的欺诈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追究电信公司的法律责任。同时,相关电信运营商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充分注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也同时维护了其自身的权益。

  记者手记

  电信侵权还要持续多久

  两个月来,为电信用户维权成了我工作的主要部分。在工作中,我结识了数百位致力于抗争霸王强权的斗士。每一个勇敢投诉的消费者,都可以称为一个斗士,他们为的不只是自身权益的维护,更是在用自己的行动来努力改变一种格局——并不因你是垄断企业就可横行无忌,并不因你处在强权地位我们就会退缩!

  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直在侵犯着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其黑幕已经被揭开,其行为已经引起公愤,却仍然没有进行整改的举动和决心。实在让人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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