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为“中国品牌之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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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2:09 深圳商报 | |||||||||
深圳成为“中国品牌之都” 拥有品牌数量已居全国第一 【本报讯】昨天,“中国品牌之都”颁奖典礼昨天在浙江绍兴举行,深圳、青岛、宁波、苏州、佛山、绍兴等六城市获得中国品牌之都称号。
“中国品牌之都”评定由中国品牌研究院主办。在昨天的颁奖典礼上,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郑展威介绍说,“中国品牌之都”评定有严格的标准,一个地级(副省级)市只有同时符合3个条件才能参加“品牌之都”的评定,一是“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在10个以上,二是“中国品牌产品”拥有量超过25个,三是“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少于5个。 代表深圳市出席“中国品牌之都”颁奖典礼并领取奖牌的深圳市贸工局副局长张万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名牌工作非常重视,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大力扶持企业创造名牌。深圳成立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9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9个。到目前为止,深圳拥有中国名牌58个、中国驰名商标23个,中国出口重点名牌5个。深圳拥有的品牌前年居全国第四,去年上升到第二,今年跃进到第一。在全国7个世界名牌中广东占3个,其中两个属于深圳。张万杰说,深圳市提出坚持自主创新,打造深圳品牌,走向世界舞台的口号,颁布深圳名牌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名牌创建力度,将争创更多的世界名牌和中国名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