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颁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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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5:40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省测绘局获悉:为了加强对1比5万和1比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山西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提供与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山西省测绘局负责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办法》还就涉外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李爱珍 杜永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