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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后擅离现场 被判赔4万(图)_重庆时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6:14 重庆时报

  

车被撞后擅离现场 被判赔4万(图)_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阳先生的轿车在行驶中被横冲出来的大货车所撞,导致己车又与另一辆轿车相撞。但最初肇事的车辆趁乱开走,阳先生也驾车离开,导致现场证据消失。最后法院判定由他承担所有的责任,赔偿4万余元给另一辆受损车的车主。

  货车肇事引发车辆连撞

  今年3月28日晚11点多,司机阳某驾驶一辆车牌为渝B890××的轿车,经五桂路向江北五里店行驶。途中,一辆横向转弯的货车向阳某轿车撞来,巨大的冲力之下,阳某的车越过道路中心的双黄线,撞上迎面而来的渝AT36××的轿车,造成该车受损,车上的驾驶员、大嘉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黄某受伤。肇事货车趁乱离开了现场,阳某没有立即报警,也驾车离开了现场。

  根据相关线索,阳某被警方找到。阳某称撞上黄某的也是那辆货车。但由于阳某在事发后立即离开,无法证明阳某车子怎样越过道路中心双黄线。根据残留痕迹,交警8支队认定两车相撞,而阳某的行为违反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告警方”的规定。

  证据不足中间车当赔匠

  事发后,大嘉公司向江北区法院起诉,要求阳某赔偿修车费、停运费等共计5万余元。

  在庭上,阳某称他的车被逃逸的货车撞离正常行驶线并越过双黄线,而他的车与黄某的车没有发生接触。而鉴定结论表明,阳某车油漆与黄某车上的粘附物成分一致。江北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根据交通认定书,黄某受伤,车子受损,均是阳某所驾车辆越线相撞造成的,阳某对没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推翻这一认定,所以判决其酌情赔偿大嘉公司修车等各种费用44030元。

  律师说法

  找到被撞证据才能索赔

  本案被告阳某称自己的轿车也是被另一辆大车所撞,但造成的后果却由自己埋单,到底冤不冤呢?重庆聚兴律师事务所的周建勋律师认为,由于阳某在案发后自行驾车离开,导致他被撞的相关证据消失,肇事货车也不知所踪,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所以交警部门依法作出的上述认定,就是认定本案责任的最重要证据。如果阳某能够找到当日的肇事货车,也需要找出货车确实撞过他的车,导致他的车再撞上黄某的车,或是就是货车撞了黄某车的证据,否则仍然无法向其索赔。因此,交警部门及周律师在此提醒驾车的市民,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警方,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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