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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3起猥亵抢劫男孩案告破 变态嫌犯被指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9:34 新文化报

  本报通化讯(记者 张南) 已经深夜了,家住梅河口市红梅镇的14岁男孩亮亮从网吧里出来,他伸了一下腰,迈着疲惫的脚步向家走去。“干啥去?”一男子拦住他的去路,明晃晃的匕首架在他脖子上,亮亮被拖进玉米地。

  20天内红梅镇辖区内发生3起猥亵男孩案。10月24日,红梅镇派出所民警蹲守三天三夜,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10月2日22时多,亮亮走出网吧独自回家。行至露底水库附近时,一男子拦住他问:“干啥去?”亮亮见不认识,便随意答了一句:“回家。”“走啊,玩玩去!”男子突然拿匕首逼住他的脖子。

  男子拖着亮亮走进玉米地,强行扒光他的衣裤,亮亮遭到猥亵,一部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也被抢走。

  10月12日和19日,警方又接到报警,在红梅镇辖区一个杨树林内和一片荒地里,两少年在放学后,分别遭到同样的猥亵和抢劫。

  “那人留着小平头,好像穿着一条皮裤子。”亮亮说出这条重要线索。21日,刑满释放人员刘某被列入警方视线。民警查找到刘某的档案,拿着他的照片给3个男孩子看,他们异口同声:“就是他。”

  办案民警还从外围入手,寻找被抢的两部手机,并在刘某的一个亲属那发现被抢手机。24日凌晨,民警将刘某抓获。

  为了取得更多的证据,专案组决定让被害人辨认嫌疑人。他们找来了18名群众,体貌特征与刘某均有相似之处,编成三组,每组里均有刘某。每个被害人指认3次,大家一致指着刘某说:“就是他。”

  在铁证面前,刘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警方介绍,28岁的刘某在1998年因强奸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去年7月刑满释放。(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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