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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省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与今冬征兵同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1:42 黑龙江日报

  弓箭 周军 记者 文天心

  本报讯记者从省征兵办了解到,2007年我省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将结合今冬征兵工作一并开展,11月份与全省征兵同步进行,组织开展从地方直接招收士官的报名、体检、政审和专业考核工作,初步选定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协议书。明年7月份毕业时,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合格者即可办理入伍手续。

  记者获悉,今年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工作进行了较大调整:在招收对象上,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招收;专业难以确定的,继续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上招收;在招收办法上,采取院校定向培养、定点招收与面向社会选招相结合;招收时间上,提前计划、分步实施、压缩时间,将招收工作与高职院校毕业生应聘时间同步。2007年7月份学生毕业时,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者办理入伍手续。

  在我省招收士官的主要专业有焊工与钣金工、车工、磨工、铣工、钳工、计算机技师、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物流管理等。招收士官的基本条件是: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院)接受本专业培训时间满2年,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

  入伍就成士官,可享受工资、休假、医疗保险等待遇。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到部队,在经过统一组织集训后,将按照学历、工作时间等条件被任命为一级、二级、三级士官,分配到部队相应专业岗位工作,并在当年12月1日下达任职命令。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入伍后服役期间的工资、休假、医疗保险等待遇与部队直接选取的同级士官相同。此外还规定:批准入伍前原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服满规定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报名应征士官办法: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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