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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称该省每年因窃电损失电费一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6:47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0月28日电(记者涂洪长)福建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日前发布消息称,该省每年因窃电损失电量约2亿千瓦时,损失电费约1亿元人民币。

  为遏制日益猖獗的窃电行为,福建省公安厅和省电力公司于今年9月5日至明年1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名为“闪电”的打击窃电专项行动。从9月6日至9月30日,福建全省共立窃电刑事案件32起,破获18起;抓获在逃嫌犯2名、作案人员19人,处理18人。

  福州市是福建省窃电犯罪的重灾区。据福州电业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该市窃电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窃电主体逐渐由最初乡镇企业、居民、个体小商贩的个别行为逐渐蔓延到商业、农业生产、普通工业及大工业等用户。特别是有些高能耗的“五小”企业、酒楼舞厅等娱乐场所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获取更大的利益,大肆盗窃国家电能,一些企业法人代表也参与窃电。

  与此同时,常见的居民窃电行为出现从零星窃电向集体窃电发展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窃电者采取雇人作案的手法,由此催生了一些“专业”的电能扒手。今年3月份以来,福州电业局与公安刑警配合抓获了3名涉嫌专为客户窃电的幕后窃电黑手,3人共为两个生活小区内的47户居民提供窃电“服务”,每户每次收取300元至800元不等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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