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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法委书记获授副总警监警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4:3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田永丽)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宋洪武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代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颁发了命令证书。此次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的只有宋洪武一人。

  在昨日上午的授衔仪式上,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宣读了国务院关
于授予宋洪武副总警监警衔的命令。周永康在授衔仪式上说,授予副总警监警衔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他希望宋洪武同志主动适应新岗位、新职责提出的新要求,深入研究公安机关面临的新形势和公安工作、队伍建设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进一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宋洪武表示,他将加倍珍惜荣誉,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从严治警,带好班子和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不断创造新业绩,为构建

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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