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41 法制早报

  北京房屋质量评估报告可作证据使用

  本报记者(陈君) 几个月来,陈女士一直重重压在心头的心事有解决的途径了!

  从现在起,消费者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拿着房屋质量缺陷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可以直接作为法院的证据 。这是《法制早报》记者近日从市建委得到的消息。

  今年4月,陈女士高高兴兴住进了新房,不料,第二天晚上就被一阵水流声惊醒,原来是厨房水池的三角阀门松了, 此时水已经流满了客厅和北面的小房间。折腾了一个晚上,终于将积水清理掉,可是地板却由于泡在水里时间过久,大部分膨 胀松软了。

  后经物业公司审核,三角阀门自动松开的原因是

装修公司采用的三角阀门质量过差导致了自来水流入室内。

  陈女士由此找到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却对这一情况未置可否,迟迟不肯拿出赔偿方案,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几个月 来,陈女士每每看着新装修的房子里翘起的地板就心烦意乱。

  当记者将北京市建委发布的消息告知陈女士时,陈女士决定找一家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将这一装修纠纷走上司法程 序。

  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因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依据市建委《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 估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做出的评估报告,可作为 证据使用。

  据市建委负责人对《法制早报》记者介绍,以前像房屋地板起翘、卫生间瓷砖脱落、房屋吊顶出现裂缝等问题,消费 者和开发商往往就赔偿额度很难达成一致,面对这样的诉讼案件,司法部门也难以处理。

  此次市高院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后,因房屋质量缺陷而引发的投诉将得到有效解决。并 在《规程》中,对房屋质量做了明确的定义。

  房屋质量包括房屋实体、功能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只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即意味着存在质量缺陷。今 后,购房者可以经协商与开发商达成房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认可协议;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房屋质量缺陷修复 方案,并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规程》对房屋缺陷的许多细节也进行了规定。比如日照,有的房子上午8、9点种采光不错,但是到了1 1点左右由于外部环境遮挡而见不着阳光了,类似情形都能够请求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北京百成首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 公司的评估师焦彤对记者举例说。

  另外,《规程》还对缺陷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房屋使用人周转安置费用,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和测评办法。这 同时对房地产估价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中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冯先生表示,之前他碰到的这类房子纠纷为数不少,《规程》的出台适应了市场 需求。

  “但并不是所有纠纷通过评估必须要走入司法程序,如果当事人各方在专业机构评估后,愿意按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 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执行,那事情就简单得多了。”冯先生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