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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暴力抗法后续:负伤干警受到法院表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谢益)近日,曾经在10月23日遭遇暴力抗法负伤的鹿有力、刘振强两名干警(本报10月24日详细报道过)受到海港区人民法院通报表彰,并分别获得10000元奖金奖励。同时,区法院向上级法院为他们报请二等功。

  10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海港区法院民一庭联合该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开展现场执行工作,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故意滞留不肯搬迁,鹿有力、刘振强只好进入其房间。

  不料,李某早已将液化气罐打开,手里攥着打火机。鹿有力上前抢关液化气罐,刘振强则快速抢夺李某的打火机。这时,李某点燃了液化气。

  三人瞬间被烈火吞没,强大气流将他们推出门外,三人的头部、脸部及双手皮肤被不同程度烧伤。

  由于鹿有力、刘振强两名干警眼明手快、行动迅速,使液化气在大量外泄之前就得到制止,避免了更严重的爆炸后果发生,使现场其他执行人员未受到任何损伤。

  据了解,两人目前伤势稳定。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表现出的英勇无畏的精神,在全市法院干警中掀起了一股学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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