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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龄委公布老龄事业规划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3:33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陶颖) 五年内,将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报销转移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而城市"三无"和贫困老年人的报销比例将适当提高。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市老龄委公布的北京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草案中获悉的。

  根据"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形势分析,截止到去年底,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有224.3万;而到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50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2%;2020年,老年人比例
将接近全市人口的两成。

  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目前北京老龄事业面临两大缺陷:一是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特困、贫困边缘老人救助制度不理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严重;二是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现在全市养老床位只有3万张,平均每100名老人只有1.5张床位。

  老龄事业"

十一五"规划草案指导方案

  第一,改革基本

养老金计发办法,将最低交费标准调整到本市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2010年,全市城镇基本
养老保险
覆盖率达到95%,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60%。

  第二,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大额医疗费报销的事务性工作,转移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

  第三,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城乡贫困家庭老年人去世,将减免丧葬殡仪服务费用。

    老年医疗服务方面

  第一,城市的“三无”老人以及农村“五保”老人,和已纳入医疗救助的城乡贫困老年人,他们的报销比例将适当提高。

  第二,农村“五保”老人和贫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可按规定帮助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资金。

  第一,到2010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达到5万张,每100名老人平均拥有2.3张床,是现在的近一倍。

    养老服务设施方面

  第二,全市60%以上的街道必须至少有一个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重点扶持非营利性、普通档次、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要占全市床位总数的40%。

  第四,老年人在其产权或承租住房拆迁安置中,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可通过廉租房政策解决租房解困。

  第五,到2010年,为城区“空巢”家庭中80岁以上老年人、因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安装紧急医疗救助呼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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