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接待耗费巨大:2004年公款吃喝37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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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4:56 新华网 | |||||||||
日前,根据中央要求出台了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严格遵守。这是国家规范公务接待,预防和治理公务接待中腐败现象的新标尺。 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不少地方、部门,公务接待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成为一种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一种重要表
近年来公务接待中的腐败迹象 毋庸讳言,公务接待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对于近年来公务接待中的腐败迹象,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公务接待耗费巨大,超标严重。 消费数额巨大。关于公务接待消费的总体数字,目前并没有权威的数字,但给人们的普遍感觉是,它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今年8月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引用的有关数字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这些数字尽管没有得到有关权威部门的确认,甚至遭到有关部门的否认,但人们从自身周边实际来感受,认为公务接待支出确实是惊人的。我们也可从一些地方公布的具体数据对此大体加以推算。如湖北襄樊市财政局、老河口市财政局课题组曾在一篇文章中披露,2000年老河口市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达到1980万元,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的18%。 消费超标严重。在公务接待方面不按标准,进豪华酒店,喝高档酒,吃天价宴席,到豪华娱乐场所进行奢华消费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 消费随意性大。只要能与公务接待沾上边的,都要由公家埋单,公款旅游、私客公待、公款送礼等现象很普遍。公务接待成了个筐,什么费用都可往里装:吃的开成办公用品,用的开成资料费,礼品、旅游费开成会务费,甚至嫖赌费用也开成接待费,实在没有正规发票,那么就用假发票甚至打白条。而且主管领导明知有问题,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笔一挥,什么违规费用都可报销。 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许多无实际内容、无明确任务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和会议,以各种名义发放的补助、津贴,以及新建所谓公务接待的豪华楼堂馆所等,造成了公务接待费用过快增长,导致了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 化公为私、损公肥私、通过公务接待谋取个人私利的现象严重。超标招待成为联络感情的手段,或者是把客人带到亲戚朋友或自己参股开办的饭店消费,随意加码签单报账。公务考察变为公费旅游,公务会议发放高档、精美礼品或纪念品,多开、虚开公务消费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等等现象也比较普遍。 公务接待呈现出令人担忧的恶性发展势头。 一是公务接待违规消费日趋公开化。在公务接待中,进豪华宾馆,享受豪华服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变得肆无忌惮。一些单位领导居然在办公会议上集体讨论确定日趋增多的违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办法与支出渠道,就是违规消费日趋公开化的一个典型例子。 二是公务接待金额呈刚性扩张。 三是违规公务接待牵涉人员和范围广,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单位,公务接待违规消费不仅涉及一般工作人员,也涉及领导干部,甚至整个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身边的人包括配偶、子女、亲朋好友、秘书、司机等。在公务招待的名义下,考察、会议、差旅等,“一桌饭一条牛”,“半月考察十日游,大包小包装满兜”等等就是对这些现象的形象写照。 四是违规公务接待呈弥散性。由于公务接待中漏洞多,监管弱,在一定意义上成本小,风险小,收益大,因而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传染性,再加上在一些情况下公务接待违规消费的顺利进行,需要一定的力量和关系网络的协作配合,这就产生一种向外蔓延的张力,使公务接待违规消费不断扩大范围。不久前披露的海南临高县的“群蛀”案例,就是一个典型。此案的为首者符嘉杰,是临高县人民银行负责看管国库的一个普通办事员,他与临高县财政局会计员桂峰黏在一起,通过各单位“接待费”、“领导差旅费”、“会议费”里的“猫腻”,在两年多时间里作案50多起,侵吞国库资金150多万元,该县14个部门的20多名局、股干部涉案,并涉及到该县一把手——县委书记吴光华。案发后,有关部门对2002年以来的拨款进行调查核实,统计表上的118笔拨款,竟有70笔属非正常拨款。 五是对违规公务接待认识上的模糊性。在一些公务人员看来,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多吃点、多喝点、多玩点,没有关系。在思想上,许多公务人员对公务接待违规的容忍度在扩张,传统上被视为“灰色腐败”的违规消费,正日渐被视为“白色腐败”,而一些历来被视为“黑色腐败”的违规消费,正日渐被视为“灰色腐败”。 现行公务消费体制的缺失 公务接待领域中之所以存在这么严重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说到底是由于现行公务消费体制漏洞多、隐患多。 一些制度脱离了公务消费实际,或者是制度规范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比如,多年来在差旅费报销和出差伙食补贴标准方面,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标准为:省部级干部60元/晚,厅局级干部50元/晚,县处级干部40元/晚,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30元/晚,而伙食标准统一为12元/天。这些早年出台的标准明显脱离了现行宾馆、酒店住宿和用餐消费的实际。如果完全按照这一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和接待机关都难办。于是,派出单位只好对出差人员的一些违规做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出差人员的一些违规与超标消费行为。另外,这也导致了下级部门对来自上级部门的出差人员进行补贴等现象。尽管最近一些部门和地方调整了报销开支标准,但仍与实际情形相距很大。 同样,如果制度规范本身不健全,比如在程序、内容方面安排不当,或者模棱两可,或者不具体、难以操作,这也很难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容易刺激违规消费的发生。比如,公务接待“四菜一汤”的规定,就因为仅仅有“菜”、“汤”的数量限制,而没有内容和价格等方面的限制,而在实践中被普遍在“菜”、“汤”的内容方面大做文章。特别是,公务接待活动本身具有高度复杂性,什么情况属于公务接待范围,什么情况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标准,遵循什么程序,在现实中往往不容易把握,如果没有健全的、操作性强的规范,那么具体经办人员就只好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法来处理了。更有甚者,由于缺乏约束机制,一些部门和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一些扭曲变形的“实施办法”,使得公务接待更加难以规范。 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一些缺陷,预算约束乏力,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应该说,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是公务接待消费中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正是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缺乏刚性等因素的影响,使腐败分子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便利,在公务接待中搞各种违规动作。具体来说,在财政体制对公务接待的规范方面,存在的主要腐败隐患有: 大量预算外和制度外资金的存在。按照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政府所有财政收入与支出都应该纳入预算,但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政府预算归一化问题远没有解决,存在着大量的预算外、制度外资金,存在着为数庞大的“小金库”。按照一般估算,当前整个政府财力中,预算内、预算外、制度外资金大约各占三分之一。在公务接待方面,没有在预算上把各部门及部门内各单位的接待费、差旅费、考察费等定额明晰。这极不利于对各项公务接待费用的控制。同时,预算编制和执行都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既是预算的编制者,也是预算的执行者,这极容易使财政预算变“软”,约束乏力。加之政府各部门既是公务接待规定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是“规定”的直接受益者,在预算软约束的情况下,这极容易使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经济人”本性得到释放和扩张,为自己的公务接待活动多安排预算,或者是在预算执行中寻隙自肥。 预算不透明。预算外、制度外资金的支出来源于秘密运作的“小金库”,其本质特征就是私密性,见不得阳光。即使是预算内资金,和发达国家相比,也呈现出明显的不透明特征。这为财政支出方面的超标、违规包括公务接待方面的超标、违规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预算执行弹性空间大。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在执行中往往变动很大,而且我国还没有形成由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预算变动的机制,在实践中预算的变动往往就由政府首长或财政部门决定了。预算执行的这种弹性大、易变通的特点,使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在工作中不计成本,消费无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和纵容了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行为甚至腐败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