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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6: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物权法草案有望提请明年3月审议表决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人民日报》报道:在我国,一部法律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一般就会表决通过。但是,物权法却在争议中进入四年来的第六次审议。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六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作为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从目前的进展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在今年12月或者明年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表决通过物权法草案,并以议案的形式将物权法草案提请明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制定物权法,到底应该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有财产为主?这一直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争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才有公平竞争,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对国家的、集体的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是有机统一的。没有前者,就会改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没有后者,就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反过来又会损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毛磊刘晓鹏)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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