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30人死亡的重庆公交车事故直接原因查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6: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日宣布,重庆“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大桥引桥向右转弯时,由于路面湿滑,操作失误,油门控制不当,致使车辆速度加快,冲上人行道,撞垮护栏,坠落引桥下。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重庆市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和检测、化验等技术手段,以及对人、车、路和环境的分析,最终排除了驾驶员故意自杀酿成事
国务院重庆市“10·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已经成立,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任组长,副组长由重庆市及安监总局、公安部、监察部、建设部、交通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目前,调查组听取了重庆市政府就事故处置、前期调查情况的汇报,对下一阶段的事故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正逐步展开。 10月1日13时许,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大客车在重庆嘉陵江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