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网站擅自转载私人博客文章属侵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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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07:19 重庆商报 | |||||||||
1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我市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记者 欧阳祖兵 摄 本报讯 (记者 童江华) 快去网上查一查,有没有网站擅自转载你的博客文章。昨日,记者从在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视频会议重庆分会场上获悉,从11月1日起至12月30日,全市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市民可以通过市版权局网站(www.cqppb.gov.cn)和电话67502723进行投诉或举报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重点治理私人服务器
据了解,我市被国家版权局列为重点治理地区。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汪俊透露,网络侵权盗版呈上升趋势,很多侵权案件发生在私人服务器和未登记的网站。目前,我市主城区在线运行服务器共3500台,其中私人服务器800台;除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网站外,仅有63家网站登记。他称,这次打击对象重点在私人服务器和未登记的网站。 网络侵权最高罚10万 这次我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地区是渝中、沙坪坝、江北、渝北、巴南、九龙坡、大渡口、南岸等主城九区和涪陵、万州区。汪俊称,对于主要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三无”网络,通过通信管理部门一律将其关闭,对于情节重大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是侵权他人作品的案件,一经查实,将按非法经营额的3倍或10万元以下进行处罚。 博客被非法转载请举报 “可能有很多市民还不知道,自己在博客上发表的文章,未经许可被其它网站擅自转载,也属侵权行为。”市版权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一旦发现你的作品被侵权,应立即向市版权局投诉或举报。市版权局通过调查取证后,作品权利人可以与侵权网站进行协商赔偿,如达不成协议,可选择司法程序解决。 据介绍,网站链接博客网站不属于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