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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评出“孝亲敬老楷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0:2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英子、齐欣)昨日,常记功臣幸福院院长常玉珍、乐亭县姜各庄镇杨坨子村村民刘振香和路北区河北路一号小区居民吴绍芬的家中非常热闹,唐山市文明办、妇联、老龄办工作人员对她们进行上门表彰,授予她们“唐山市十大孝星”的称号。

  昨日,唐山市文明办、妇联、老龄办的工作人员来到常玉珍、刘振香、吴绍芬家中,为她们送上了写有“十大孝星”字样的奖牌和温暖人心的棉被。

  据介绍,常玉珍,无怨无悔地照顾老功臣;吴绍芬,丈夫过世后,9年来在清贫家境中对婆婆照顾地体贴周到;刘振香,嫁人的条件是夫妻俩一起照顾亡夫的养父,她们的孝行让她们无愧于“十大孝星”的称号。

  唐山市老龄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在重阳节前夕,唐山市文明办、市妇联、市老龄办联合开展了唐山市“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活动中涌现了一大批孝亲敬老优秀妇女典型。为促进全社会共同尊老敬老道德新风尚的形成,唐山市文明办、市妇联、市老龄办决定授予常玉珍等10名同志唐山市“十大孝星”、王秀华等20名同志唐山市“好儿媳”、李金荣等20名同志唐山市“好婆婆”荣誉称号。

  唐山市“十大孝星”名单

  常玉珍常记功臣幸福院院长

  李艳芝迁安市野鸡坨镇爪村村民

  张翠华遵化市西留村乡东留村村民

  刘振香乐亭县姜各庄镇杨坨子村村民

  张翠英滦县滦州镇葛坎村村民

  赵玉荣唐海县唐海镇第五生产队退休职工

  何广明路南区友谊街道福寿公寓院长

  吴绍芬路北区河北路一号小区居民

  马凤楼古冶区古冶街道西新楼居民

  郑炳英丰南区大新庄镇大新庄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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