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之争学者质疑养路费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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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0:51 CCTV《第一时间》 | |||||||||
对于征收养路费,一些法律界人士坚持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全国人大的有关法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副教授周泽 就是其中的代表。今年8月份,周泽在《检察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称“养路费最近六年都是违法征收”。这篇文章随即引发 了一场舆论地震,并得到了国内很多权威行政法学者的声援。那么他们坚持养路费违法的理由是什么呢?来听听周泽的说法。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36条进行 修改,取消了征收养路费的相关内容,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交通部六年来一直在违法征收,没有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做。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海南省外全国其他省市都在征收养路费,而且收费的根据也各不相同。其中有1997年制定 的,有1999年公路法修正之前制定的,而山西省今年还重新制定了关于征收养路费的地方性法规。周泽说,这些地方性规 章的制订违反了立法法。立法法规定,对于非国有资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不能依据地方或几个部门制定的规章,对于这 样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进行诉讼,而且现在已经有人提起诉讼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