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法律冲突 交通部应有所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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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2:36 法制晚报 | |||||||||
养路费法律冲突 交通部应有所作为 据报道,交通部已经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并下发给全国各地的养路费征收部门,这标志着明年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 很明显,交通部的通知尽管有法律依据,但其法律依据却是存在瑕疵的。因为公路
笔者期待,交通部能就法律冲突的问题,或者向国务院提出建议,请求制定征税的实施办法,或者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要求对相关法律进行审查。 只有政府部门在法律冲突面前有积极的作为,我们才能向“法治政府”的目标不断迈进。杨 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