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是否违法存争议 交通部通知要继续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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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5:19 新民晚报 | |||||||||
新京报29日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交通部已经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并下发给全国各地的养路费征收部门,这标志着明年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 此前,关于征收养路费是否违法一直存在争议。北京一律师在10月中旬将北京市路政局告上法庭,称其征收养路费的行为违法,要求退还所缴纳的养路费。一些法律界人士认
但是,日前交通部已经下达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征收单位“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的工作。这表明明年全国公路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并没有取消的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