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首条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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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6: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专家指出,“以人为本”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取向,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符合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放在首位。《决定》突出强调,“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决定》据此作出了一系列具体部署: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行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逐步建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统筹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被征地农民就业等工作。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 | |||||||||